江苏大学主楼等部分教学楼灯具更换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
一、前言 江苏大学主楼等部分教学楼灯具更换安装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主楼等部分教学楼灯具更换安装。 2、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3、项目内容:
4、建议品牌:雷士、三雄极光、欧普、TCL、FSL佛山、飞利浦、欧司朗。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相关许可资格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有LED灯的生产或代理资质;若投标人为灯具代理公司,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 8、企业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份LED灯建设合同或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9、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电光源需有3C认证,灯具整灯产品必须有3C强制认证; 10、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时需要出示的材料(装订成册带至开标现场)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3)LED灯的生产或代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4)2017年1月1日以来LED灯建设合同或销售合同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6)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五、报名的单位 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六、潜在投标人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9:30。 2、报名地点: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后勤楼后院104室)。 3、报名费用:报名时交纳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不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八、资格审核及结果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九、招标文件 附后。 十、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后,中标候选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的1.5%的标书制作及专家评审费用,方可签订合同。 十一、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十二、联系方法 采供管理科:糜老师0511-88791958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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