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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食堂广告灯箱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食堂广告灯箱制作与安装 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食堂广告灯箱制作与安装

2、项目地点: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及京江新校区(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路大学城),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招标范围:项目报价表所确定的范围。

4、计划工期:20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质保期:24个月。

8、最高限价:7.9万元。

二、工程量清单

详见项目报价表。

三、品牌范围

铝合金箱体(黑色)

广东凤铝

奥普森铝业

导光板

广东千色

德固赛

LED灯珠

台湾晶光

科瑞

亚克力面(双层透光)

广州千色

德固赛

灯箱广告片(PVC)

罗兰写真

惠普写真

四、潜在投标人

1、凡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内容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合并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①投标函;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⑤项目报价表;⑥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它资料。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104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不论是否中标,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30,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现金,信封密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列入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报价分计算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的1.5%的标书制作及专家评审费用,方可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后勤管理处,糜老师 0511-88791958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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