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LED平板灯等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LED平板灯等材料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SDXHQCG2019182 江苏大学LED平板灯等材料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LED平板灯等材料采购 2、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3、计划工期:5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质保期:2年 6、最高限价:人民币4.0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相关许可资格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合并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函;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⑤项目报价表;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104办公室(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不论是否中标,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9:30,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信封密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列入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五、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六、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须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1.5%的专家评审费方可签订合同。 七、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7月30日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送至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后勤管理处,廖老师0511-88797163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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