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校史馆、会议中心(玻璃幕墙、PVC地面)等清洗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JSDXHQCG2019230 江苏大学校史馆、会议中心(玻璃幕墙、PVC地面清洗)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校史馆、会议中心(玻璃幕墙、PVC地面清洗) 2、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3、招标内容:详见报价表 4、计划工期:3个日历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提供清洗剂的检验合格报告,以保证其产品安全、环保。 2、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到现场清洗布艺椅子一张(免费),并经评标小组成员、使用部门验收合格,作为施工样品,才能进入评标。中标后,严禁不按标书承诺的工艺流程和品牌要求施工及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后的施工资格,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另行确定中标人。 四、潜在投标人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合并装订): ①投标函; 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正本或副本原件核查); 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查); ④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查);⑤项目报价表; ⑥具体实施方案; ⑦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它资料。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以上第②、③、④条为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9月18日下午14:00-17:00点;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104办公室(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5、现场勘察及清洗小样时间:2019年9月18日下午14:00-17:00,联系人:0511-88797506施老师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19日上午8:30-9:00;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104办公室(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人民币壹佰元整。不论是否中标,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元,现金,信封密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列入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80分,清洗样品及方案20分。所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报价分计算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其价格分为满分80分。价格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价格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清洗样品及方案分由评委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清洗样品分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实施方案流程、材料、人员组织安排)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评分级差1分。分值计算时,按所有评委所评分的简单算术平均数进行计算。 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的1.5%的标书制作及专家评审费用,方可签订合同。 九、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送至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现场勘察联系人(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施老师 0511-88797506 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陈老师 0511-88797163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