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食堂艺术吊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食堂艺术吊灯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食堂艺术吊灯采购与安装 2、项目编号:JSDXHQCG[2020]046号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4、项目工期:签收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所有灯具的制作、运输及安装。 5、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7、保修期:2年。 8、最高限价:人民币1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9、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投标地点为江苏大学学府路2号门。开标无需投标人到场,但须在校门口等待,保持电话畅通,直至评标结束。具体投标、开标事宜详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报名、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合并胶装): ①投标函;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④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报价表; ⑥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灯具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⑦所投灯具结构图; ⑧所投灯具效果图; ⑨详细、完整的安装方案。 ⑩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它资料。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以上②-④项为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所有投标单位的正、副本均不退还给投标单位。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包装,若一个袋内装不下,可以另加袋包装,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编制或密封投标文件者,作废标处理。 4、样品:详见附件《招标清单》。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集中退还。中标单位的样品于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留存。该样品及中标单位作出的相关承诺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按要求提交样品者,作废标处理。 5、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样品及有效业绩合同原件,分别打包后,于2020年4月2日9:00-9:30送至江苏大学学府路2号门(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由工作人员(廖老师18061191013)统一接收。各投标人须严格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投标人必须以单位名义(个人名义无效)于2020年3月31日上午9:30-4月2日上午9:30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江苏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483258201745 中行江大分理处,附言注明“吊灯投标保证金”。开标前,由财务人员集中查询核实,截至上述时间未到账者,作无效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后集中原路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履约完毕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7、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30。 8、开标地点: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采供管理科。投标人无须参加开标会,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开标工作将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开标、评标期间,所有投标人须在校门口等待,保持电话畅通,评标结束后集中退还业绩合同原件及未中标单位样品。评标结果将予以公示。 五、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分为80分,业绩5分,技术方案10分,样品分5分。所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报价分计算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业绩分以投标人提交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灯具销售合同(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给予相应得分,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分,总分5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技术方案分按照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其中,结构图4分;效果图3分;安装方案3分。 样品分按照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总得分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 六、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3月30日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cgzx@mail.uj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后勤管理处,糜老师0511-88791958、许老师0511-88790328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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