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校本部自动售货机安放点招租》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江苏大学校本部自动售货机安放点招租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DXHQCG2020198)第七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第5点投标保证金,现补充收款人:江苏大学。 更改后为: 5、投标保证金: 方式:银行汇票或本票(不接受其他方式)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收款人:江苏大学 不得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封在标书袋内,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无效标处理。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诚信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