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餐厅标识标牌采购与安装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
一、前言 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餐厅标识标牌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餐厅标识标牌采购与安装 2、项目编号:JSDXHQCG2020401 3、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4、招标范围:详见项目报价单 5、工期: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最高限价:19898.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报名、投标。 四、报名的单位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所有报名的单位都予参加资格审核。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项目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五、潜在投标人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经资格审核,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六、报名、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投标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8:30-9:0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9:30。 2、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采购管理科101室。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入校需走访客系统进入(详见附件1访客申请操作流程),访客申请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上午9点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合并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函;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④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复印件; ⑥项目报价表; ⑦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它资料。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以上②-⑤项及招标公告中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为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不退还给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编制或密封投标文件者,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①本项目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②方式:银行汇票或本票(不接受其他方式) 金额:人民币叁佰元整 收款人:江苏大学 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原件封在标书袋内,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标处理。 ③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④列入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5、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即可退还。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一、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月11日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cgzx@mail.uj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法 后勤管理处:经营服务中心0511-88791597 采供管理科 0511-88797163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