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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后勤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JSDXHQCG2021082

3、项目范围:江苏大学小型车主要品牌包括丰田、别克、大众、奥迪、全顺、金杯等。

4、服务内容: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汽车轮胎更换、汽车装潢等有关项目的服务。

5、服务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作期限内(包括续签期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

6、最高限价:本项目工时单价最高限价为12元/工时,不得低于4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为20%,不得低于4%,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场所位于镇江市范围内(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且经营三年及以上,营业地点以营业执照中经营场所或住所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20年10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7)镇江市汽车维修定点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类汽车维修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

五、招标文件接受信息,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9:00。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30。

2、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后勤采供管理科101开标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联系人:运输服务中心 0511-88780130

采供管理科 0511-88797163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相关法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http://xnxx.ujs.edu.cn/zbxx.htm)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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