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大型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大型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大型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 2、项目编号:JSDXHQCG2021384 3、项目范围:江苏大学大型车主要品牌包括宇通、金龙等。 4、服务内容: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汽车轮胎更换、汽车装潢等有关项目的服务。 5、服务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作期限内(包括续签期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 6、最高限价:本项目工时单价最高限价为25元/工时,不得低于15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为25%,不得低于1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场所位于镇江市范围内(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且经营三年及以上,营业地点以营业执照中经营场所或住所为准。供应商如果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会保险凭据)。 6、资格审核相关承诺(格式见后附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018年10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3)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夫妻关系的未参加本次投标。 (4)非联合体投标。 7、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类及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被列入《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 五、招标文件接收信息、开标信息: 1、报名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9:00。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翰林大酒店2楼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禹山路333号,江苏大学禹山路1号门对面) 注: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绿色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才能进入会场; (2)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得随意走动。 3、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联系人:运输服务中心 0511-88780130 采供管理科 0511-88797163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相关法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http://xnxx.ujs.edu.cn/zbxx.htm)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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