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东山美食城委托经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东山美食城委托经营服务(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开招标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SDXHQCG[2024]027号 2.项目名称:江苏大学东山美食城委托经营服务(二次) 3.项目内容:食堂水、电、气均铺设到位,配备基本厨房设备。食堂面积和设备情况以实际现场查勘为准。
4..经营期:食堂采用“3+2”的两个合同周期模式,基础合同期为三年,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5.投标报价:投标人要加强运营管理,控制成本,保持伙食价格稳定,维护师生利益。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和各投标人经营品种的具体情况自行申报综合毛利率、经营服务费比例和月保底产值,其中经营服务费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合理的管理费用等。缺项或报价超过限价范围,作无效标处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承诺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相关质检部门抽检不合格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相关质检部门抽检不合格记录的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自2021年4月1日起,在我校食堂及窗口招标中已中标的弃标单位; 5.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获取方式:仅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工本费:¥200元(该费用一概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扫支付宝二维码时缴纳。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24日 9:00-9:30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采供管理科101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供管理科 联系人:刘老师 0511-88791958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后勤处(集团)采供管理科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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