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3#、5#楼屋顶防水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拟对 3#、5#楼屋顶防水维修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此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3#、5#楼屋顶防水维修 2.项目编号:JJXYZB[2025]018 3.最高限价:1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4.项目地点: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提供书面承诺); 6.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次的投标; (2)自2022年8月1日起至今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列入江苏大学供应商失信名单的。 10.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3)投标单位在2022年1月1日以来,有10万元以上的相关防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公告期限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4日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14:00——14:30 2.招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行政楼231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行政楼231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七、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9月19日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送至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 杨老师: 0511-88620113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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