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开招标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6月 30 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JXYZB[2025]014号 2、项目名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3、项目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4、招标范围: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内包括体育馆、学生公寓及教学、办公楼等19幢楼宇,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楼宇内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部分、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电源供应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隔离、灭火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等建筑楼宇内所有的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服务标准及需求 1、中标单位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规程(DB32/T4696-2024)》及《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建筑楼宇内所有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等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保证各类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2、中标单位和执业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负责。并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检测用工具、设备应满足GA502-2004《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等要求。 3、中标单位均须承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和从事学校消防设施检测或维保工程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江苏省、镇江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维保服务期间不影响校方正常工作。 4、中标单位在维保期间独立完成施工,不得转包和分包,须提供人工和技术服务(包工不包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采购。中标单位应本着杜绝浪费、不过期等原则,根据维保需要合理提出设备设施采购名录、型号。 5、中标单位除做好日常的消防维保工作外,每周应安排技术人员负责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建筑楼宇内所有的消防设备设施,并记录待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列出处置方案报送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保障服务部备案。 6、中标单位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之前必须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7、中标单位接到学院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不能立即修复的由中标单位出具解决方案,学院签字确认后再行实施。 8、中标单位负责维保区域内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的实操和应急处置培训,每年度实操和应急处置培训不少于2次。 9、中标单位所有执业人员业务能力需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须具备较强责任心,业务素质过硬。业务能力需要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如不达标将提出更换要求,中标单位如不调整执业技术人员,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有权终止合同。 10、各个系统检查维保要求
11、中标单位《消防服务汇总记录表》应当有维保人员、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保单位印章。 12、中标单位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维保记录、谎报故障或隐瞒故障、虚设维修项目等情况每次最高扣除维保服务费总额3%;消防设施无水或不能正常启动消防泵,发现一次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中标单位超过规定响应时间,延误一次,或检查发现出现维保质量问题的,每次扣款人民币500元,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年度总扣款超过人民币2000元,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规范要求的,终止合同,扣除余款。 14、其他要求 为满足重大节日、大型活动消防安全需要,中标方须设专岗值守(视活动规模按招标方要求配置人员),并配合招标方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消防检查、消防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期间消防维保与巡查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维保服务期限:1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维保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元/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承诺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特定资格: 2.1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截图); 2.2 工程技术人员应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职业资格; 2.3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一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高校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6月30日14:00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4:30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行政楼231(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保障服务部 联系人: 肖老师 0511-88627022 王老师 0511-88620112 地址: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行政楼207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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