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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招标公告

3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

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内控建设需要,拟购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咨询服务

2、技术和服务时间要求:(详见附件一)

 2.120211030日前,在公司治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下属公司内部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新制定不少于10个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不少于10原有内部管理制度,协助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基本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2、设计并制定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明确管理监督形式和环节,按要求完成首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221日前提交评价报告;

 2.3、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阶段和评价阶段,免费提供咨询服务、问题解答、效果审阅和培训辅导等;

3、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4最高限价:72000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民事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承诺完成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工作(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各磋商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带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供应商资质:中介机构要求综合评价AA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条件: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参与本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项目组成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

8、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人员(本次投标的项目组成员)近三年没有被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况的书面承诺书;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书。

四、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副本。所有的密封袋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在磋商供应商名称处加盖磋商供应商企业公章。所有磋商文件都必须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磋商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五、磋商办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

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磋商响应文件、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不能准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接收。

备注:评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时提交的原件为依据,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六、磋商安排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89 上午9:00-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89 上午9:30

磋商开始时间:202189 上午9:30

2、地点:翰林大酒店2楼(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禹山路333号,江苏大学禹山路1号门对面)

3、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响应商需:(1) 出示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方能进入会场;(2)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保持1米距离;(3)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截图打印版。

4、联系人:蔡老师0511-88792323

 

   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83


 

附件一:技术和服务时间要求

一、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省属院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指南(试行)》(苏教财[2017]2号)要求,着重就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如下咨询服务工作:

1、根据我校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全面评估校属企业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现状,按照整体层面风险和业务层面风险,制定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设计符合我校校属企业实际的咨询服务工作计划,包括政策宣传所需资料准备等;

2、围绕资产经营公司内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子公司管理等经济活动(磋商供应商应结合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拓展、细化),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及绘制流程图;

3、设计并制定校属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明确管理监督形式和环节,完成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与首次评价;

4、配合完成对新建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结果的测试评估,帮助建立一套完善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结合《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所属企业管理分册》开展工作,要求预期工作成果必须具体、清晰、完整、可行、适用,有助于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各阶段工作开展,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江苏大学校属企业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2、《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工作计划》;

3、《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项目启动会配套材料》及宣讲用PPT文件;

4、《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实施培训课件》包括实务操作资料等

5、《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及制度汇编(其中新建不少于10个制度及流程);

6、《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手册》;

7、《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9、《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建议报告》

10、修订或制定以下制度(不限于以下制度):(1)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章程;(2)江苏大学出资企业管理办法(试行);(3)关于在江苏大学所属企业派出(执行)董事、监事的暂行规定;(4)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5)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6)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7)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8)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9)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内部控制制度;(10)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附属公司管理制度;(11)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12)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会计核算制度;(13)江苏大学资产清查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14)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5)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6)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17)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三)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依据以上需求情况详细拟定江苏大学校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方案,包括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内容,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2、在项目启动、宣讲、进程交流、改进推进和总结报告等重要环节,要求项目经理和团队主要成员务必到场进行解释、宣讲。

3、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驻场项目经理必须有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且从业时间不少于5年;团队成员应对项目有深刻理解、具备较强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职业化程度,至少半数成员有相关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经验,且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

4、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1个月,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成果应于20211031前提交正式稿,内部控制首次评价应于在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三个月后开始,最迟应于202221日前提交评价报告,并就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5、项目建设成果需兼具适应性和创新性。在项目咨询服务完成后的两年期间,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相应的问题解答、效果审阅和培训辅导等后续的咨询服务。

二、投标报价要求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一)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磋商供应商报价基础为完成本项目的工作量结算清单、选派人员职称和职务;

(三)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工作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超期限工作量不予核定;

(四)中标人应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如果中标人无法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随时变更磋商供应商工作安排,以本次磋商入围单位辅助或替换,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并扣减应支付的费用;

(五)本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最高限价7.2万,超出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六)磋商供应商须根据建设与评价内容清单分开报价,合同价一次包死。

三、业绩材料要求

(一)应提供企业近三年来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主要业绩,包括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业绩;

(二)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应提供证明材料);

(三)参与本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项目组成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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