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大数据财务综合教学平台采购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1 浏览次数:
我校近期拟对“大数据财务综合教学平台”(项目名称)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后五日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 苗老师 电话:159528165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张老师 电话:0511-88791357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行政2号楼418室
江苏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11日
附件一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信息技术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20日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2020年8月20日,首届智能会计教学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学者探讨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高校会计教育转型。目前,我国会计重点领域将由2016-2020(十三五)阶段的管理会计等向2021-2025(十四五)阶段的智能管理会计等转变,大数据将成为影响会计的十大信息技术之一,我们面临的是“数据技术革命时代”。在此环境背景下,我院会计学科积极构建“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体系,拟将数据挖掘、整理、可视化分析融入财会人才培养内容。 我院拟开设大数据会计等新兴应用技术课程,目前还没有相关实训软件。另外对于财会传统课程的创新,我院正在探索如何将现有会计课程与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进行融合,比如进行大数据财务分析等技术与专业融合的课程改革,而大数据财务综合教学平台正可以满足课程创新改革融合的要求。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R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大数据会计课程及相关实训软件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货物分别填写) 1. 大数据财务综合教学平台 ( 1套)
注: 表中“★”代表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扣分;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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