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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脊柱内镜显像系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3 浏览次数:

我院近期拟对脊柱内镜显像系统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3年01月03日-2023年01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器械科 姚老师:0511-85026563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陈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一楼医学工程中心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3年01月03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包括项目立项依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编制依据、总体要求等)

我院原脊柱内镜显像系统使用超过10年,现已无法满足骨科内镜手术需求,故急需购置一套脊柱内镜显像系统。根据市场调研及产品介绍情况,此项目预算定为48万元较为合理。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进口设备

单位

数量

是否属核心产品

1

脊柱内镜显像系统

1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货物分别填写)

1. 脊柱内镜显像系统 1 台或套)

序号

指标项

重要性

指标要求

关键指标理由

1

手术用途


满足骨科各类内镜手术(如脊柱内镜、关节镜等)要求;


2

硬件组成


医用显示器*1、内镜主机*1、冷光源*1、摄像头*1、导光束*1、专用台车*1


3

内镜主机


分辨率1920×1080,逐行扫描;具有多种高清数字信号接口;


4

摄像头

电子变焦,带有光学放大调节环,按键可设置多种功能满足手术需要,可适配我院现有骨科内镜镜头;


5

冷光源

氙灯光源或LED光源,可适配多种主流品牌导光束,满足内镜手术照明需求;


6

导光束

长度5m,可与我院现有骨科内镜镜头配合使用并能采用高温高压方式灭菌;


7

刻录功能

主机需有拍照录像功能并具备USB接口实现存储;采集图像比例16:9,能达到高清标准;


8

机构认证

具有CE认证及FDA认证。

认证要求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商务和服务项目

重要性

商务和服务要求

1

供货期

合同生效后 三个月内

2

保修期

国产设备保修期为三年,进口设备保修期为一年

3

原厂售后

服务承诺

1)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或质量不合格者,卖方应及时给予修复和更换,其修理和更换应免费。正常修理周期和修理期间需提供免费测试。

2)在保修期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必须指派专业人员上门检测仪器,确保仪器的指标符合验收标准,如有问题应作为保修内容给予免费处理。

3)在保修期外,卖方为仪器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维修问题出现时,按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相应条款处理。

4)在保修期内,如果原厂方鉴定设备因为人为损坏,厂方须出具具有法定权威性第三方检测证明,否则一律视为保修范围内容处理。

5)承诺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终身免费升级软件,并对新软件的功能免费培训。要求供货厂家在中国设立固定维修站,并配备专业维修工程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并配合包括所有附件在内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6)终身提供免费的应用咨询及技术帮助。

4

培训


按照技术参数内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

5

验收标准


按供货方合格证书技术资料中的精度、质量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附件所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

6

交货地点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由医院工程技术人员指定的安装地点)

7

设备安装

场地测试


按照技术参数内设备安装场地测试要求

8

设备安装调试


按照技术参数内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9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能够正常使用后,凭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乙方提供发票及其它票据入库。甲方从入库之日起6个月内付80%货款;在设备能够保证临床正常稳定使用,且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的情况下,1年后3个月内乙方来院填写尾款付款证明,甲方付清20%货款。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进口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非制造商申请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6、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7、国产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带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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