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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协议服务单位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协议服务单位 2、服务情况:协议服务单位5家,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造价咨询的能力,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按照《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江大校[2020]72号)》未被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4、供应商须提供1小时以内的上门服务和7天×24小时电话及远程服务支持,远程不能解决的问题,须上门服务解决问题。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时限1、供应商须提供1小时以内的上门服务和7天×24小时电话及远程服务支持,远程不能解决的问题,须上门服务解决问题。 2、以收到图纸之日起计算,必须按下列规定期限完成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 (1)控制价金额2000万元以下:15天 (2)控制价金额2000—5000万元(含):20天 (3)控制价金额5000万元—1亿元(含):30天 (4)服务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周期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设计任务,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按照《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江大校〔2020〕72号)处置。上述时限每延迟一天,直接从编标费中按每天500元扣除违约金。 四、相关约定1、协议服务单位的咨询成果应符合现行清单规范和相关造价咨询文件要求,控制价第三方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校方将给与扣减相应控制价编制费的处罚,具体规定在考核制度中体现,由江苏大学另行制定。 2、学校对入围单位实行动态考核管理,相关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由江苏大学另行制定,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视同认可江苏大学关于入围单位的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3、投标单位在中标入围后,不得拒绝基本建设处委托的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协议服务。未经基本建设处同意,拒接咨询任务的行为视为等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按照《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江大校〔2020〕72号)处置。 4、控制价第三方审核误差率超过5%的,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误差率超过5%部分造价的10%的违约金,且误差率超过5%部分的酬金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委托人有权暂停咨询人三个月至一年的服务的资格。咨询人发生二次以上控制价第三方审核误差率超过5%的,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其入围资格。 5、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因图纸变更而进行的控制价调整。 五、提交成果 1、工程量清单一式3份 2、招标控制价一式3份 3、项目的工期及测算依据 4、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文件,须满足招标需要 六、其它要求 1、无条件配合甲方图纸调整后的标底修改工作。 2、参加甲方组织的对标、审标、工程现场协调会等。 3、项目开标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经济审查,并出具意见。 4、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管理,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解决问题或者提出经甲方同意的解决方案。 5、严格执行标底保密,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标底内容。 6、清单错误的处理方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因漏项、编制错误等造成业主经济损失,造成甲方工程变更在5万元(含)以内,扣减咨询费1000元整。造成甲方工程变更在5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扣减咨询费2000元整。超过30万元以上的扣减全部编标费。 1、以最终提交的定稿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按照合同费率支付。当编标费计算价低于2000元时按照2000元计取。 2、提交满足招标需要的咨询成果后,一次性支付酬金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按照2000元计取时,一次性支付100%。 本次公示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需求公示,请潜在投标单位关注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的后续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公示期: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511-88780069 江苏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