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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儿科婴幼儿肺功能仪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儿科婴幼儿肺功能仪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我院近期拟对儿科婴幼儿肺功能仪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联系人: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器械科 葛老师:0511-85026563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一楼医学工程中心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一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包括项目立项依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编制依据、总体要求等) 目前,我院对于年龄小的儿童与新生儿肺功能都不能检查,因为新生儿肺功能需要精度高死腔小,需要镇静状态下完成,其参数和方法学与成人完全不同,主要评估潮气呼吸环、达峰时间和达峰容积。学龄前儿童因为无法象成人一样配合普通肺功能检查,哮喘诊断较年长儿困难,缺乏该年龄段的客观检查是原因之特别是为新生儿科及儿童哮喘中心专科的建设与发展,我们拟购置肺功能测试仪,带婴幼儿模块由我科专业人员操作并新生儿和小儿童技术诊断。 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0万元,根据产品介绍各家报价情况调研得出。 临床总体要求有如下几点: 1、专用于婴幼儿以及儿童的肺功能测定。(在注册证适用范围或检测报告中须有明确描述) 2、所投产品须通过CE、FDA、SFDA认证。 3、售后服务及时,24小时内有响应且上门服务;生产厂方对整机提供至少5年全保。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R科研 R教学 R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肺炎、哮喘是儿科常见呼吸系统疾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及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是早产儿常见呼吸系统疾病。对婴幼儿及早产儿肺功能评估极其重要,而我们医院是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婴幼儿及早产儿肺功能尚不能检测,如能常规开展,将提高呼吸系统疾病诊治效率。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货物分别填写) 1.婴幼儿肺功能仪( 1 台或套)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进口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非制造商申请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如为国产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带原件备查);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7、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