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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数字化流程改造项目维保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

数字化流程改造项目维保采购需求公示


我院近期拟对数字化流程改造项目维保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11105-202111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联系人: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信息处 汤老师:0511-85015792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图书馆五楼信息处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11105


附件一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我院现有数字化流程改造项目硬件设备由10节点大容量超融合服务器、2台超融合用万兆交换机、1套存储设备(全闪存储)、1套数据备份一体机、140点虚拟桌面客户端、5台云桌面超融合服务器组成。上述设备于2018年经器械科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数字化医院综合流程改造”项目中采购,合同编号为[2018](ZB2018069)号,硬件采购价格为469万元。

由于此批设备承载了电子病历、移动护理、LIS等医院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如果发生故障,将造成全院信息系统瘫痪,严重影响医院业务正常运转,需要具备全年7×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此批设备在保修期内,应急解决故障共计72次,并免费更换损坏的配件,保障了医院核心系统的运行。目前由于相关设备均已过原厂保修期,为了更好地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率,计划采购数字化流程改造项目维保服务。

经调研相关硬件维保市场价格及类似相同规模医院服务器硬件维保合同,拟定预算为85万元/年,三年维保预算共计255万元。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R其他

用途说明:有效的进行系统运维管理,及时预防系统故障、发现系统故障并排除故障,保证各业务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服务类):

序号

服务名称

是否为进口设备

单位

数量

是否属核心产品

1

10台数据中心超融合服务器维保(DELL EMC XC730XD

3

2

2台超融合万兆交换机维保(DELL S4048)

3

3

1套全闪存储维保(EMC UNITY 400 AFA

3

4

1台备份一体机维保(爱数VX2400)

3

5

140点虚拟桌面维保(深信服Adesk-STD-200H)

3

6

5台云平台超融合服务器维保(深信服VDS-6550)

3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服务分别填写)

1. 数字化综合流程改造项目维保 3 年)

序号

指标项

重要性

指标要求

关键指标理由

1

设备原厂续保要求

对于下表所列型号的所有设备和软件,维保服务单位应提供原厂7*24质保服务,相关费用由维保服务单位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签前,中标公司必须提供相关设备原厂出具的带有本项目名称和本项目对应设备的《服务厂商授权函》(加盖公章),确保在设备故障时所更换的部件为正宗原厂全新部件。

保障我院购买的是原厂技术服务

2

系统日常巡检、监管及故障恢复处理


乙方应提供7×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负责系统巡检和日常操作事务处理,配备专用手机7×24小时电话值班,负责监控该项目设备所在机房环境、主机系统、网络等相关的报警信息,对于系统运行的重大故障,应立即处理或联系相关人员处理,并在0.5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故障,立即报告用户单位负责人。乙方应提供虚拟化系统、操作系统等系统软件的安装、配置、优化、补丁等管理服务。

维保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各类操作系统、超融合虚拟化系统、服务器和存储系统硬件(EMC存储系统、EMC存储网关系统、DELL交换机、深信服虚拟桌面)的基本知识,能独立完成系统日常巡检及常规故障处理工作。

每日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计算机、存储等设备和数据库系统及虚拟化平台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并做好日常巡检及故障隐患处置记录。


3

每月设备养护及系统运行调优


维保服务单位应派出工程师,每月至少对计算机、存储等设备和数据库系统及虚拟化平台的运行状况和故障报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信息系统运行监控管理



乙方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运行监控管理工具,对内网信息系统和专网信息系统实现以下运行监控功能:基础网络监控、系统与应用监控(系统主机监控、系统运行分析)。


5

驻场服务

要求维保服务提供不少于5人的专业工程师服务团队,其中驻场人员2人。驻场人员的日常驻场方式为5×8小时驻场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在采购人开展重要技术维护升级工作期间,驻场人员驻场方式为按采购人需要提供驻场支撑。依据用户方上班时间接受考勤,驻场人员需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听从用户相关负责人安排并完成运维管理系统相关的工作。

医院信息系统可实现零时差现场响应,更快解决故障

6

7×24小时值守服务

要求维保服务单位必须为本项目中所有的设备提供全年7×24小时值守服务,明确到人,晚班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岗、脱岗。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恢复,硬件故障8小时内恢复,提供备品备件库支持。

由于HIS、电子病历等业务系统全天24小时运转,需要提供7×24小时值守服务。

7

配合等保测评工作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信息系统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要求建设,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测评。

根据等保测评发现的系统主要风险,制定与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高可用性容灾备份系统等相关的安全风险的整改方案,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


8

故障抢修


要求做到全天候7×24小时的技术服务,对于故障抢修涉及的响应时间和故障处置时间的要求如下:

1) 普通故障响应时间:普通故障在接到采购人抢修通知后,具有处理故障能力的维修人员到达故障服务现场的时间应不大于2小时,具体为:工作日白天(8时至19时)的最大响应时间为1小时,工作日夜间(19时至次日8时)和法定假日全天的最大响应时间为2小时。

2) 重大故障响应时间:宕机故障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紧急事件,应在0.5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内到达故障服务现场。

3) 其他隐患类故障,恢复时间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决定,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4) 故障处置完成后,除提交故障处置报告以外还应提交问题分析报告,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性改善建议。

5) 供应商负责向设备原厂报修的故障设备,在备件到达后,供应商工程师将在第一时间为采购人进行更换,并将故障件邮寄回厂家。

6) 在规定处置时间内无法修复故障的,供应商提供备品、备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信息系统不仅涉及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还涉及复杂的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工程师按照上述规定的响应时间和故障处置时间进行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置。即使系统故障为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所造成,必须配合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维保服务商及时恢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9

备品备件储备


为确保设备发生故障后能尽快地修复,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用型号的服务器和磁盘阵列硬盘、磁盘阵列硬盘、服务器电源、HBA卡、各种光纤线、磁盘阵列电池、服务器CPU风扇等。

备品备件保存在用户现场。每月巡检时,投标人应对备件库中的备品备件类型、型号、数量等进行盘点,向采购人提交《备品备件记录表》。采购人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及时增加相关备品备件,确保设备发生故障后能及时修复。


10

技术培训


乙方提供培训方案,应针对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包括最新产品介绍、产品使用等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30课时),以便对工程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工程验收移交后,甲方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11

文档记录


维保服务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文档记录,按时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与电子版。


12

服务质量保证


1)服务响应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件的,按严重程度处以5002000/次的罚金。

2)未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每月巡检养护工作的,处以通报,二次通报及以上的处以1000/次的罚金。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巡检记录、抢修记录、运维工作总结报告的,处以通报,二次通报及以上的处以1000/次的罚金。

4)服务质量严重不到位的,采购人将对投标人处以整改通知书,维保服务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于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若逾期不提交整改报告或一年之内被二次处以整改通知书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另选维保服务单位继续当年的维保工作,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原维保服务单位承担。

5)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求提出的其他服务质量保证条款,并提前一个月告知投标人,作为补充条款。


注: 表中“★”代表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商务和服务项目

重要性

商务和服务要求

1

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质保限


本维保服务期限为三年

3

原厂售后

服务承诺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至少叁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

服务标准


1、提供7×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负责系统巡检和日常操作事务处理,配备专用手机7×24小时电话值班,负责监控该项目设备所在机房环境、主机系统、网络等相关的报警信息,对于系统运行的重大故障,应立即处理或联系相关人员处理,并在0.5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故障,立即报告用户单位负责人。乙方应提供虚拟化系统、操作系统等系统软件的安装、配置、优化、补丁等管理服务。

2、维保服务提供不少于5人的专业工程师服务团队,其中驻场人员2人。驻场人员的日常驻场方式为5x8小时驻场服务,电话7x24小时服务。在采购人开展重要技术维护升级工作期间,驻场人员驻场方式为按采购人需要提供驻场支撑。依据用户方上班时间接受考勤,驻场人员需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听从用户相关负责人安排并完成运维管理系统相关的工作。

3、要求维保服务单位必须为本项目中所有的设备提供全年7×24小时值守服务,明确到人,晚班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岗、脱岗。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恢复,硬件故障8小时内恢复,提供备品备件库支持。

5

培训


提供培训方案,应针对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包括最新产品介绍、产品使用等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30课时),以便对工程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工程验收移交后,甲方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6

验收标准


所有服务满足要求,项目验收资料齐全。

7

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半年(六个月)对乙方维保服务行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六分之一;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前半年的维保费用,并终止本合同。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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