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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协议服务(2026-2029年)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7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协议服务(2026-2029年)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近期拟进行招标,根据学校招标管理有关规定,现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位置:江苏大学委托的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所在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协议服务(2026-2029年) 2、服务范围:江苏大学2026-2029年度内,预计单项设计服务费用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服务。 3、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协议服务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 5、总预算:人民币90万元。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1、设计阶段 按照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规范、标准,提供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与投资估算编制(视需要提供2-3种方案比选); (2)初步设计与设计概算编制(视需要提供2-3种方案比选); (3)施工图设计; (4)设计后期服务(施工配合、参与验收及验收意见签章、缺陷责任期的技术咨询)。 2、设计深度 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审批要求。 3、工作流程与响应 (1)每一单项工程,设计单位须参加基建处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如需使用无人机、爬梯等设备,由设计单位自行准备; (2)设计单位须参加基建处组织的设计沟通会,按沟通会要求设计图纸; (3)图纸设计完成后参加基建处组织的讲图会,讲图会后按会议要求修改图纸; (4)图纸修改完成后参加基建处组织的编标对接会,编标造价出来后,如造价超出该项目申报金额,设计单位须按基建处要求修改图纸; (5)修改后的图纸须打印白图经基建处确认,确认后出设计蓝图; (6)项目进入施工阶段设计单位须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现场如遇到和设计相关问题设计人员须在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7)参加竣工验收等需设计单位参加的相关验收活动,并在有关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8)参加质保验收等需设计单位参加的相关验收活动,在有关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并提供缺陷责任期的技术咨询。 4、成果交付 (1)每单项工程需提供:施工图设计白图4套、设计概算书1份。 (2)最终需提供:施工图设计蓝图8套、光盘1套(内含各专业未加密DWG文件、PDF文件,效果图源文件及矢量图)。 (3)若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原建筑图纸,设计单位应负责现场勘测并绘制。 (4)设计蓝图须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图、拆除专篇、施工图。 (5)需制作效果图的项目,费用按1500元/张另行计算。 5、时间要求 (1)工程概算2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应在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 (2)工程概算2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 (3)技术复杂或紧急项目,按甲方具体要求时限完成。 6、管理、考核与违约责任 (1)任务接受: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委托的协议范围内设计任务。未经同意拒接任务,将视为严重失信行为。 (2)失信处置:上述行为及未达到考核要求等情况,将依据《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进行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其入围资格。 (3)动态考核:甲方将对入围单位实行半年/一年度考核,进行动态管理。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设计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团队中须至少配备一名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且上述注册人员均须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内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如学校、医院、办公楼、科研楼、文化体育设施等)。业绩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证明材料须提供该业绩的设计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报名、投标。 五、招标控制价:设计费取费费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4%(设计服务费的计费模式:“计费基数×中标费率”模式,“计费基数”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 六、拟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 七、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意向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后续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 联系方式:0511-88780069 联系人:刘老师 江苏大学基建处 2026年4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