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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骨密度仪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
我院近期拟对骨密度仪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器械科 葛老师:0511-85026563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一楼医学工程中心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包括项目立项依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编制依据、总体要求等) 体检中心原有三台骨密度仪,其中2台(2011年)购置,由于使用年限较长,频繁出现故障,现已无法维修。仅一台骨密度仪无法应对大量的体检人员和门诊儿科的检测需求,造成排队拥堵,体检人员体验感极差,影响到体检中心的服务质量,为此急需购置一台骨密度仪以满足体检中心和门诊儿科对该项目检查的需求。 临床总体要求有如下几点: 1、要求具备诊断级别,为保证测量的准确度,测量重复性变异系数<0.25%。 2、采用手执式硬质探头,不能为硅胶或软性材质,内外不应有水囊、油囊等任何液体软囊,无需预热加温,超声探头中心工作频率:1.25MHz±10%。 3、具有成人和儿童两种测试系统及功能,能够测量成人(20-88岁)及儿童(0-20岁)的骨骼强度(提供国家药监局注册证或国家权威文件证明)。 4、跟体检中心系统能够互联互通,整机(包含探头)提供售后维保三年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R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适用于咽喉部疾病及肿瘤NBI的诊治与治疗。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货物分别填写)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进口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非制造商申请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如为国产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带原件备查);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7、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