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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工程审计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工程审计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我校近期拟对工程审计服务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校采购项目,根据《江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精神,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采购需求书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后五日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刘老师 0511-88780204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行政2号楼411室 审计处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二)服务内容: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审计和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复核。 (三)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入围单位数量:本次遴选共选取合格供应商5家。 (五)规模:每年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年)。 (六)服务报价: 1、报价方式 以《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镇财评审〔2014〕1号)的付费标准为基准(招标控制价审核付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执行),投标人以折扣率方式报价,中标后的实际结算费率=文件中费率标准×(1-折扣率)。折扣率以百分数表示,保留整数,如10%、15%等。 2、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审计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复审等各种类型的审计项目,报同一个折扣率。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的招标控制价审计和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不单独计费,其费用含在基本费用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其费用。 3.所有审计项目的基本费用和效益费用报同一个折扣率。 4.基本费用标准为差额定率分档累进。 6.招标控制最高限价:《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镇财评审〔2014〕1号)(招标控制价审核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的费率标准即为最高限价。在投标报价函中,投标人只报折扣率,无折扣的填报“零”。 二、采购用途 三、商务和服务需求
四、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国家级3A或省级5A信用等级。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仅针对单项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审计费用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将进行单独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