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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我院近期拟对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3年02月24日-2023年03月0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处 王老师:0511-80909815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三楼总务处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3年02月24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包含三处区域:院区内生活垃圾、北固校区东半部(含学生宿舍)生活垃圾及北固校区医政路5号家属区生活垃圾。 按照每天产生垃圾约为8吨,测算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总预算为330175元/年。 经院长办公会批文(办通字〔2023〕34号),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需重新招标,故本项目预算定为31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总预算为93万元/三年。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生活垃圾清运 三、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
2.服务要求 (1)垃圾清运设备要求 投入不少于1台压缩垃圾清运车,适合院内道路行驶,能够完成每日垃圾清运。 (2)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单位要做好项目的人员规范配置,提供不少于2名垃圾清运人员(驾驶员除外),持证上岗。 四、商务和服务需求
五、考核要求 合同期内,医院每半年对中标人实施考核,月度考核低于85分视为不合格,一年内有一次考核结果低于85分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垃圾清运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