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内科楼外西北角门面房(原灵知大药房)租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我院近期拟对内科楼外西北角门面房(原灵知大药房)租赁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3年02月24日-2023年03月0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处 王老师:0511-80909815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三楼总务处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3年02月24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内科楼外西北角门面房(原灵知大药房)为解放北路438号内科楼外西北房屋,面积86平方米,现该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需重新招标。

依据2022年合同,该房屋全年总租金为210000/年,现申请出租三年,故预算定为630000/三年(最低限价)。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解放北路438号内科大楼外西北角门面房租赁。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面积

经营项目

内科楼外西北角门面房(原灵知大药房)租赁

86m2

不限(禁止烟酒经营,食品现场加工)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已经营3年以上;

3)无经济债务纠纷,包括拖欠水费、电费、房租等情况;

4)院内原承租人无不服从医院经营管理、违反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及违规经营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商务和服务项目

重要性

商务和服务要求

1

租赁期

 ★

3

2

租赁期限

 ★

202351日至2026430

3

押金标准

 ★

乙方必须缴纳租房押金2000元,在租赁合同到期,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退还

4

商务要求

1.该房屋不得转让、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改变房屋用途;

2.甲方每月第一周抄取电表数,并根据电力部门实际收取电费价格计算电费,乙方须在收到水电费通知单七个工作日内交清上月水电费,否则在押金中扣除;

3.乙方在租用期间涉及到的任何费用(如房屋维修费、街道管理费、城市卫生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门前卫生保洁任务;

4.乙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在承租期间因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其他设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应服从医院基本建设需要,如医院需提前收回,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在指定时间内搬出。

5

付款方式

 ★

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实行先付后租。

五、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3年以上资质证明。


版权所有 2017-2020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71359号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行政二号楼6楼 邮编:2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