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单位招标文件的澄清
江苏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单位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布澄清如下:
评标办法的第二条第3款资信中关于“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过全国招标代理诚信先进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改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全国招标代理诚信先进单位荣誉在有效期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积极参与!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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