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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单位

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江苏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单位招标。

  1. 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3、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4、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的单位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及办事处报名申请。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51014:001430报名,超过时间不再接受报名。开标时间:2018510下午1430;开标地点:江苏大学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02室。

3、资料及费用

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交纳报名费贰佰元整。不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或资格审核通过但未列入潜在投标人,上述费用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核及结果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小组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出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带正本或副本原件核查);

③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④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⑤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为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8月至20182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以上所有各项内容在报送资料时必须交验原件(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六、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七、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八、联系方法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徐老师 051188790072

国有资产管理处:  李老师 051188780069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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