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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食堂密胺餐具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

一、前言

江苏大学食堂密胺餐具采购 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食堂密胺餐具采购

2、供货时间:2018815日前供货至指定地点。

3、供货地点:江苏大学京江新校区10#食堂(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路大学城)、江苏大学校本部学生第四食堂(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4、质量标准:符合QB/T1999-1994GB4806.7-2016标准要求。

5、质保期:12个月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3、厂家参与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获得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核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的单位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愿意参加上述密胺餐具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所有报名的单位都予参加资格审核。

五、潜在投标人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经资格审核,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六、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73014:00—14:30

2、地点

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02室(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3、费用

报名时交纳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不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73014:30

七、资格审核及结果

1、资格审核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

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报送下列资格审核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胶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带原件核查):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带正本或副本原件核查);

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或品牌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

资格审核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表式原件;

以上所有各项内容在报送资料时必须交验原件(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八、招标文件

附后,投标人自行下载。

九、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十、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的1.1%的标书制作及专家评审费用,方可签订合同。

十一、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十二、联系方法

   处: 老师 051188791958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老师 051188790072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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