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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江苏大学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招标公告“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第8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第四章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第9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评标办法序号4中“设计组人员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加2分”取消。满分为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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