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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合格供应商(镇江市)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
合格供应商(镇江市)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2020]077号 (三)服务内容:完成采购人相关部门委托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审计和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复核等。 (四)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入围单位数量:本次遴选共选取合格供应商(镇江市)5家(含所辖县市区)。若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需求家数,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投标人,其他有效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以投标文件中企业注册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地作为镇江市和非镇江市单位的判断依据。若企业注册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地均为镇江市,则为镇江市单位,否则为非镇江市单位。 (六)审计任务分配:招标人综合考虑审计项目类型、复杂程度,各单位在审项目情况,项目审计时间要求,入围单位综合实力、人员配备和专业特长,同时考虑供应商考核情况等因素安排审计任务,建立考核机制,存优汰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四)近三年来(2017.7.1-2020.6.30),在工程项目审计服务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因违法违规问题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的申请人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企业业绩:近三年来(2017.7.1-2020.6.30)已完成的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改造工程审计项目1项(业绩金额以合同或协议注明的工程项目造价金额为准、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日期为准)。 (七)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且取得该执业资格3年以上(含)、在供应商企业任职3年及以上(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2.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7.7.1-2020.6.30)已完成的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改造工程审计项目1项(业绩金额以合同或协议注明的工程项目造价金额为准、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日期为准)。 (八)拟派项目专业咨询员条件:专业咨询员不少于2人,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其中至少1人具有建筑、1人具有安装专业)且取得该证书3年以上(含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样认可)。 三、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需要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六)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七)授权代表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在2017.7.1-2020.6.30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改造工程审计项目业绩1项。业绩证明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协议、造价咨询报告书(简要文本)和造价咨询核定单(审定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业绩金额以合同或协议注明的工程项目造价金额为准,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日期为准。 2.提供的造价咨询合同或协议中应注明工程造价金额,如只注明面积的,以造价咨询核定单(审定单)中的审定价格作为工程造价金额。 (九)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专业咨询员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2019年7月-2020年6月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员和授权代表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 (十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改造工程审计项目业绩1项。每项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协议、造价咨询报告书(简要文本)和造价咨询核定单(审定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业绩金额以合同或协议注明的工程项目造价金额为准,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日期为准。 2.提供的造价咨询合同或协议中应注明工程造价金额,如只注明面积的,以造价咨询核定单(审定单)中的审定价格作为工程造价金额。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参与过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可以是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项目组其他成员),在提供的造价咨询合同或协议、造价咨询报告书(简要文本)和造价咨询核定单(审定单)中,至少一处应有明确记载。如无记载,视为资审材料不完整,且不得以任何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十三)近三年来(2017.7.1-2020.6.30),在工程项目审计服务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没有因违法违规问题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的承诺书。 以上各项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在报送资料时必须交验原件。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按《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进行处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后有招标文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序,从高到低选取合格供应商(合同期内,若供应商服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 七、联系方法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徐老师 0511-88790072 江苏大学审计处 朱老师 0511-88780204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05室,邮编 212013。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单位均予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0年月日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邮 箱: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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