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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主次干道道路保洁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主次干道道路保洁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DXZBCG[2024]06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大学主次干道道路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第3页原文件 3.2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更正为: 3.2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 2、采购文件第14/45页原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此声明函,其他情况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小企业应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追究相应责任。 更正为: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此声明函,其他情况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小企业应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苏大学 地 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行政二号楼611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0511-88788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