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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编号:JSDXZBCG[2023] 19号 二、采购人名称:江苏大学设备处 三、采购项目名称: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四、项目实施单位:江苏大学设备处 五、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江苏大学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是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保护和改善学校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杜绝实验室废弃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拟选用有资质的单位,按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规范进行实验室废弃物及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等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服务,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产生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需求,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形成支撑保障。 处置服务内容与数量 学校危险废弃物预计类别及年预估总量如下,按实际转移量结算。
(二)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废弃物处置过程的安全、合法、合规; 2.投标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其下属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实验动物尸体HW01、实验室废物HW49(900-047-49)和废包装瓶HW49(900-041-49);处置方式均为:“焚烧”; 3.投标单位须为学校预留充足的处置量配额,确保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弃物都能处置; 4.投标单位须提供废弃物取样检测、分类打包、盛放、处置等一整套服务; 5.投标单位需按照学校要求每周≥ 1次处置危险废弃物,如果出现紧急情况(紧急情况为废弃物严重影响招标人正常教学、科研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经电话联系,24小时内须上门回收。; 6.投标单位提供服务的同时,须指导相关实验室做好废弃物分类、废弃物规范暂存、建立危废台账等工作; 7.服务期间,投标单位人员在校园内若操作不当引起人员损伤、环境污染等问题,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8.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的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完成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流程; 9.投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本项目总负责,还须提供项目对接、沟通协调等服务,在危废服务各环节出现突发问题时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项目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内容; 2.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须包含危废代码HW01、HW49(900-041-49)、HW49(900-047-49)废物的焚烧处置资质; 3.投标企业必须是环境主管部门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名单”公示名单内的合格企业(截止2022年12月),且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名录截图或公示网址; 4.投标单位应具备处置设施及设备、处置方式、风险预警机制及事故应急预案一整套完整体系; (四)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费用按照实际转运处置数量,凭发票和详细工作清单按结算价格进行结算(注:每年度费用结算未超过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结算价以实际转运数量结算)。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八、申请理由: 本项目中存在有危废代码为HW01的“动物尸体及垫料”等医疗危险废弃物,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镇江市危废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名单公示》,在镇江市范围内持有医疗废物HW0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只有1家,即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因此,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处获取的条件。 九、其他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日 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材料要求清楚地描述异议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以下人员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徐老师 电话:0511-88790072 技术咨询: 江苏大学设备处 常老师 电话:0511-88797345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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