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基建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延期) 发布时间:2017-11-28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基建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延 期) 一、前言 江苏大学基建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学术报告厅、国家水泵中心实验楼、后勤服务楼、材料综合实验楼4个基建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2、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 3、建筑面积:学术报告厅2400m2,国家水泵中心实验楼7600 m2、后勤服务楼4800 m2、材料综合实验楼2000 m2。 4、招标范围:对4个项目进行污水和噪声检测,编制包含4个项目在内的1份竣工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书。即完成竣工环评验收的全部工作直至通过镇江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核的“交钥匙”服务。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3、具备环境监测资质,并在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 4、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材料及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的单位 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项目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五、潜在投标人 1、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经资格审核,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洽谈等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投标单位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投标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带正本或副本原件核查);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4、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5、按照附表格式填报相关内容。 以上所有各项内容在报送资料时必须交验原件(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二)组织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概况自行编制,应包含主要时间进度计划、主要人员安排、完工工期等。 (三)报价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分学术报告厅、国家水泵中心实验楼、后勤服务楼、材料综合实验楼4个子项目分别报价,报价包含全部投标费用、项目实施费用、检测费、人员勘察费、食宿交通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税费、通过镇江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核的所有费用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报价不合理,招标人有权废除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议法。 八、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8:30-9:30 报名地点: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11室。 报名负责人:莫老师(0511-88780069) 九、答疑安排 投标人咨询报名负责人。 十、评标安排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下午2:30 评标地点: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14房间。 未按开标时间到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评标。 十一、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十二、联系方法 莫老师:0511-88780069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