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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遴选外贸代理合格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外贸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遴选外贸代理服务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JSDXSY[2021]0001号

(三)服务内容:江苏大学因教学科研需要,需进口仪器设备(含软件、配件、试剂材料等,下同),现招标确定外贸业务代理服务商,受学校委托,从事进口免税的仪器设备从签订外贸代理合同到清关、到货、结算等全部进口过程的代理服务。

(四)服务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入围单位数量:本次遴选共选取合格供应商4家。若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需求家数,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投标人,其他有效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代理协议每年一签,每年学校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代理协议。服务期限届满后,学校尚未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对连续考核合格的单位,学校保留与其续签代理协议的权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外贸代理业务、开具国际信用证及对境外付汇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2.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供应商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按《江苏大学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进行处置。

三、代理服务费

(1)外贸代理服务费报价方式:包干总价方式。

(2)以代理费率分段表中各档次的代理费率百分比为基准,按人民币总额确定代理费率收费标准,计算外贸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支付,代理费超过3万元的按3万元支付。

(3)以外币报价的技术协议,以签订代理协议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计算人民币总价,总价按四舍五入方式精确到人民币分。

(4)代理服务费包干总价包括开证与付汇手续费、国内外运输保险费、报关费、海关监管费、动植检、卫检、商检、外贸代理业务服务费、以及协助办理免税证明、进口机电产品证明、索赔服务等所有费用。汇率波动风险与收益由代理公司承担。

(5)代理费率分段表

序号

金额

代理费率百分比

1

50万元内

1.2%(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支付)

2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内

1%

3

100万元以上-300万元内

0.8%

4

300万元以上

0.6%(最高限价3万元)

说明:

1、费率档次范围的确定均以人民币总价确定,如是外币报价,以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总价确定。外币折算方式:以签订代理协议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计算人民币总价,总价按四舍五入方式精确到人民币分。

2、特殊项目根据实际确需以外币进行结算的项目,根据学校要求,参照上述代理费率包干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及其余发生费用,按实际付汇单据和票据另行按实结算。

3、非美元外币币种,按当日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结算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实际付汇为准,并附付汇单据和票据,另行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6)代理服务费包干总价和支付总价计算方式

包干总价:货款(人民币)×代理费率百分比

支付总价:货款(人民币)+包干总价=货款×(1+代理费率百分比)

如:

(1)货物总价600万元,代理费率为0.6%,则支付总价计算如下:

包干总价:600万元×0.6%=3.6万元,则支付代理费3万元。

支付总价:600万元+3万元=603万元。

(2)如货物总价15万元,代理费率为1.2%,则支付总价计算如下:

包干总价:15万元×1.2%=0.18万元,则支付代理费0.2万元。

支付总价:15万元+0.2万元=15.2万元。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磋商公告在江苏大学信息公告网(网址:http://xnxx.ujs.edu.cn/zbxx.htm)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在磋商公告的附件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整,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纳。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2年1月14日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相关附表格式3)发送电子邮件至1000003599@ujs.edu.cn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月18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三)磋商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京口区禹山路333号翰林大酒店二楼。

(四)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序,从高到低选取合格供应商。得分相同的,外贸代理的工作方案得分的顺序排序;仍得分相同的,以现场答辩得分排序;仍得分相同的,以评委随机抽签确定排序。(合同期内,若供应商服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七、答疑时间

采购人不安排统一答疑,供应商如有不清楚之处或认为本磋商文件有任何不合理之处,于磋商开始时间之前,将相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江苏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概不受理。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质疑文件,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无。

九、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商务咨询:常老师 0511-88797345

技术咨询:周老师 0511-88799319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418室,邮编212013。

十、其他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大学信息公告网招标信息栏目。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请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一旦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视为已阅读并全部接受本磋商文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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